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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6月13日-6月19日)

2022/06/19 | 来源:新华信用

金融监管周报 |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和推进一举多得项目的措施

一、新政策

成都“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出炉,力争到2025年上市公司总量达180家

日前,成都市正式印发《成都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规模优势突出、支柱地位稳固、经济贡献度高、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围绕建设打造“三心三区”的总体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成都市金融业增加值达28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达6.5万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1500亿元;上市公司总量达180家。从总体目标看,2021-2025年,成都将以增强西部金融中心核心功能为支撑,全面提升先进要素运筹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打造“三心三区”,即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功能总部集聚中心、金融市场交易中心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形成国内领先的特色金融先行区、“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区和金融生态示范区。(来源: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促进小额贷款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6月10日,云南省金融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办理操作指南》,共包括设立、变更、融资业务申报、退出四部分,收录的政策依据为2008年至今制定下发且现行有效的云南省小额贷款行业相关监管文件,在业务实际办理过程中,若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新举措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和推进一举多得项目的措施

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和推进一举多得项目的措施,更好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消费和就业;确定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加力支持纾困和稳岗;决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部署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会议指出,扩大有效投资,要注重启动既能补短板调结构、又能带消费扩就业的一举多得项目,调动各方积极性。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要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明确的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并尽快推出以工代赈具体措施。二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间投资手续办理效率,将大项目纳入地方重点项目库并加强用地等保障。各地要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政策承诺。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三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续贷、展期等支持民间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抓紧推出面向民间投资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来源:新华社)

安徽省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出实招

6月16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银保监局、安徽省金融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 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及《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要求,探索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引导,优化金融要素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质效,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助推该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明确九项工作举措:一要扩大金融总量供给,二要明确重点支持领域,三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四要创新信贷产品服务,五要改进信贷管理机制,六要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七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八要加强政银保企对接,九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吹响稳经济号角,超常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6月14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其中,《行动方案》围绕超常规强化投资关键支撑、超常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超常规刺激消费回补等“七个超常规”和“一个统筹”,提出了47个大项共120个分项措施,并将“4月触底、5月回升、6月恢复正常”作为第二季度目标,进一步提出了经济增速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的年度目标。《特别措施》重点围绕阶段性缓缴“三险一金”和税款,加大退税减税力度,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增加低价房屋供给,多渠道为企业减费让利,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发放援企纾困补贴,打好各类组合拳、吸引更多人流入岛消费,刺激消费激活市场、支持服务业全面复苏等八个方面推出32条纾困政策。(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出台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6月13日,河南省金融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联合制定了《河南省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七个方面35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一、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三、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四、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科技创新、绿色低碳金融支持力度;六、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七、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来源: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6月9日,重庆市金融局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方案》共提出六方面十七项措施:第一,形成推动企业上市合力。加强统筹调度,压实区县、部门责任;第二,实施企业上市“育苗”行动。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管理,加快入库企业培育,重点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聚焦优势和特色行业企业上市;第三,帮助企业解决上市障碍。畅通上市“绿色通道”,支持企业整改规范;第四,积极发挥上市服务机构作用。激励优质上市服务机构展业,建立上市服务机构评价机制;第五,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健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体系,发挥私募股权基金培育拟上市企业作用;第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健全上市政策扶持体系,)深化上市工作考核体系,用好平台资源,加强宣传培训。(来源: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大连市金融发展局联合多部门印发《金融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近日,大连市金融发展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保监局、大连证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国家部署的金融稳经济相关政策,细化为13条具体落实措施,既包括首贷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补贴、企业上市补贴等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政策,也涵盖延期还本付息、还款方式创新等雪中送炭的纾困措施,还含有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充分应用,以及搭建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百家券商进万企、百家基金进万企等助力企业融资的真招实招。(来源:大连市金融发展局)

三、新动态

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

6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冒用银保监会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的风险提示》。近期,银保监会监测到有不法网站假冒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带有“银保监会认证”“中国银保监会”等不实信息内容,并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上述诈骗行为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监管机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银保监会提示:一、中国银保监会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所谓回款渠道,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案或反映;二、中国银保监会多次提醒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套取信息、转账、收费等行为,通过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来源: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

许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

6月18日,许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目前,案件侦办取得积极进展,公安机关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该案涉嫌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参与人员多、案情十分复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与追赃挽损力度。(来源:许昌市公安局)

郴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得以确认

6月16日,郴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确认郴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公告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为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郴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法履职能力,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现将郴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主要执法依据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37 号)。(来源:郴州市司法局)

山东省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以非法集资资金清退名义进行诈骗

6月16日,山东省金融局发布《关于防范以非法集资资金清退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提示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参与人迫切挽回损失的心理,打着政府参与的旗号,谎称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通应急兑付通道,引诱集资参与人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实施诈骗活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故在此提示:非法集资案件在刑事立案后,司法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推进。在资金清退前,案件主办地人民法院会要求各地集资参与人核实登记投资信息并提供个人回款账户;正式启动资金清退后,将公开发布资金清退公告,并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将清退资金直接划拨到投资者提供的银行账户。整个案件处置过程不会要求集资参与人缴纳任何保证金、手续费等;在案件处置完毕前,也不会提前清退集资资金。若集资参与人收到与上述情况不符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范合法权益受损。(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打非办发布风险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6月16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打非办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提示称,今年以来,该区部分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资产”等名义,打着“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的旗号,诱骗投资者购买“filcoin”(星级文件)币、“ETH”(以太坊)币等虚拟货币,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活动秩序。现向社会公众提示如下: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来源: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政府办公室明确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

6月14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政府发布《关于明确云岩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公告称,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经云岩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云岩区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云岩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来源:云岩区人民政府)

五、“地方金融监管”专题:地方“7+4”行业整治情况

广东省公布唯一合法设立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提示防范“伪金交所”风险

6月13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广东省金融局发布《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广东省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名单暨防范“伪金交所”风险的公告》。公告称:第一,广东华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取消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其继续履行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设合并为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交)。广东金交是目前广东省(深圳市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名单由深圳市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另行公布)唯一合法设立的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第二,部分违规、非法财富管理机构或实体企业转而在一些“资产登记备案”公司(所谓“伪金交所”)登记备案产品合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非标债务融资产品。这些“伪金交所”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存在金融风险和涉众隐患。请相关市场主体警惕相关风险,注意选择与具备资质的交易场所开展业务,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通报2021年度“楷模”监管评级A级以上的69家小额贷款公司

6月13日,广东省金融局发布《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楷模”监管评级A级以上机构通报》。通报称,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精神,高效实施分类监管,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东省(深圳市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已于2022年6月全面完成辖内开业1年以上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的“楷模”监管评级工作。“楷模”评级从优到劣分为五等(A、B、C、D、E)八级(AAA、AA、A、BB、B、C、D、E),其中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社会贡献突出的机构冠“+”。该省将从融资杠杆、融资渠道、监管措施、创新业务、其他支持政策等5个维度、共计20项具体措施上,对不同评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巩固提升监管质效,充分营造“扶优限劣”的政策氛围。为树立一批标杆性企业,引领促进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度监管评级A级(含)以上的69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予以通报。(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注销三家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6月14日,湖北省金融局发布《关于注销武汉东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关于注销湖北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关于注销武汉金弘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称,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注销武汉东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众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金弘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告。(来源: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六、新观点

杨凯生:银行业迈向数字化2.0

近日,中国财富管理论坛50人论坛(CWM50)发布重点课题《银行业数字化发展2.0白皮书》研究成果,其中CWM50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作为课题牵头人在《银行业数字化发展探究》一文中创造性地提出了银行业已率先迈入数字化发展2.0新阶段的核心论断。

全文围绕“组织、数据、技术、基建、生态”五个银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提出“以建立数字基因组织为核心,以融合数字资产、数字技术和数字基建发展为驱动力,以构建数字生态为目标,促进数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同进化”的五位一体银行业数字化发展2.0布局,藉此推动商业银行经营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第一,培植数字基因,以战略引领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渗透和变革数字基因是银行业进入数字化发展2.0阶段最需要推动的工作,对此银行机构数字化转型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制定“全局型”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二是构建“业务技术深度融合并整体外向型发展”的组织架构,三是打造“复合型”人才队伍,四是建立“开放型”的创新机制。

第二,激活数字资产,充分释放要素价值。对内要挖潜数据服务的价值创造,对外要拓展全市场全要素的数据和信息连接。

第三,释能数字技术,激发多技术融合应用价值。一是要发挥数字技术融合应用的能力,二是要利用数字技术增强银行数据安全能力,三是要密切跟踪前沿数字技术发展。

第四,打造数字基建,筑牢数字化发展新底座。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分布式+云计算架构转型,以高扩展性满足商业银行和其连接的外部生态高速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推动新型数据中心建设,重点推动数据中心向“云化”、“智能化”和“绿色”的新型数据中心转型。

第五,构建数字生态,跨产业联合共建共享。从银行内部来看,要利用数字化的先进生产力,驱动金融服务模式重组,在营销、服务、运营、风控等方面打造新模式。从外部合作生态来看,数字化发展2.0阶段,银行要通过建立外部合作生态,实现数字化的协同发展。(来源:中国财富管理论坛50人论坛)


《新华财经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是由新华财经风控项目组联合金信网银共同打造的聚焦国内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的周报产品。根据中央部署,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7+4”监管范围具体为: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的监管。除特别注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仅供参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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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