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构建全省一体化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实现政务服务和惠民便企精准化

发布时间:2019/09/30 | 来源:新华信用

核心提示: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建设处处长弓龙植表示,吉林省正以全省统建共用的模式,建设吉林省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努力构建社会信用建设“536”体系。

新华信用济南9月30日电(分析师王晓琳、刘阳)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建设处处长弓龙植日前在出席2019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时表示,吉林省正以全省统建共用的模式,建设吉林省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努力构建社会信用建设“536”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和惠民便企精准化,让简政放权有保障、社会服务有遵循。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弓龙植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弓龙植

“吉林省正努力构建社会信用建设‘536’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和惠民便企精准化,简政放权有保障,社会服务有遵循。”弓龙植表示,“5”是指对政府机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五类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全面开展公共信用评价。“3”是指形成“统规范分执行”“统平台分应用”“统基础分创新”三大统分结合的格局。“6”是指实现六个方面全覆盖即信用档案全覆盖、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信用承诺全覆盖、行业信用建设全覆盖、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诚信教育和宣传全覆盖。

弓龙植介绍,依托吉林省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吉林省建设了人口资源库、法人数据库、电子证照库、空间地理资源数据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等6大基础库,从而建设成全省一体化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实现了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一体化整合共享,信用数据一体化加工处理,信用应用一体化推进。

通过公共大数据平台,吉林省信用平台得以实现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大厅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等一系列政务服务应用系统的无缝连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中全流程应用、全过程留痕,可验证、可追溯。在信用平台上,吉林省还开发了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系统,可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需求以及不同监管应用场景提供订制化的评价服务,为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政务服务提供基础支撑。

此外,为减少各级各部门反复报送“双公示”等信息带来的负担,吉林省还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和政务大厅审批系统统一模板,初步实现各级各部门“只录一次”,信用信息一数一源、一源多用。

2019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由国家发改委指导、新华社和济南市政府主办,中国经济信息社和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承办,论坛主题为“信用,赢未来”。

[责任编辑:陈崛翔]